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互联网基础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16]485号文件,工信部将对提交备案申请的主体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的手机号码进行短信验证。
即:备案信息通过我司审核后,我司人员将备案信息提交管局审核时,工信部将会向备案主体负责人和(或)网站负责人手机发送短信息验证链接及验证码。需在 48 小时内完成短信验证,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省通信管理局的审核程序。
短信核验功能试点省市区:海南、西藏、新疆、甘肃、青海、天津、宁夏、浙江、福建、广西、重庆、四川、陕西、云南、山西、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内蒙古、黑龙江等22个省份。
自 2017 年 12 月 18 日6 时起,向以上 22个省份通信管理局提交备案申请的用户,必须完成手机短信息验证后,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省管局系统待审核。收到短信验证码后,请及时登录省通信管理局网站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若 48 小时内未完成验证,则备案信息将被退回。
工信部发送验证码号码:
联通接入号:10655113
电信接入号:106598051001
移动接入号:106575000130
虚拟运营商将根据手机号码类型,根据不同对应运营商发送。
各省短信验证平台:
您在备案信息中填写的 联系方式 1 手机号码收到工信部发出的验证码后,需及时访问备案所在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单击 备案短信核验 进入核验页面, 填写证件号码、验证手机号和验证码,完成验证。
试点省份短信验证平台地址:
甘肃:gscainfo.miitbeian.gov.cn
西藏:xzcainfo.miitbeian.gov.cn
宁夏:nxcainfo.miitbeian.gov.cn
海南:hncainfo.miitbeian.gov.cn
新疆:xjcainfo.miitbeian.gov.cn
青海:qhcainfo.miitbeian.gov.cn
天津:tjcainfo.miitbeian.gov.cn